淄博商转公贷款必须在同行办理吗?

导语 规范全市商转公贷款业务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淄博商转公贷款必须在同行办理吗?

  直转方式办理的要求原商业贷款银行和商转公贷款办理银行为同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结清方式办理的可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齐商银行、青岛银行中任选一家。

  淄住发〔2024〕33号 附件2:首批商转公贷款直转银行名单.xlsx

  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组合贷款中的原商业贷款不能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因缴存职工家庭办理组合贷款时已经使用了住房公积金,同一住房不能再次使用。将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结清后,也不可以把原商业贷款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商转公】可获淄博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最新政策、所需条件、办理方式、所需材料、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相关解答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