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商转公贷款有几种办理方式?

导语 规范全市商转公贷款业务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淄博商转公贷款有几种办理方式?

  为最大限度支持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兼顾不同家庭实际情况,我市“商转公贷款”有直转和结清两种办理方式。

  (一)直转方式。要求原商业贷款银行和商转公贷款办理银行为同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并签订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缴存职工无需结清原商业贷款,最大限度减少职工资金压力、降低业务办理成本。

  (二)结清方式。借款申请人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经审批通过后自行结清原商业贷款、解除原商业贷款抵押并落实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此方式支持全市所有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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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转公贷款”适用群体?

  “商转公贷款”申请人为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为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防范贷款业务风险,现阶段暂不支持异地缴存、灵活就业缴存等人员作为主借款人办理“商转公贷款”。公积金中心将根据业务、资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贷款条件和政策适用群体,并及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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