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缴存职工能否申请办理淄博商转公?

导语 规范全市商转公贷款业务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异地缴存职工能否申请办理淄博商转公?

  不可以。为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防范贷款业务风险,现阶段不支持异地缴存人员作为主借款人办理“商转公贷款”。公积金中心将根据业务、资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贷款条件和政策适用群体,并及时对外公布。

  扩展阅读

  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指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将本人已办理的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为什么要实施“商转公贷款”?

  实施“商转公贷款”主要是为了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让更多的缴存职工有机会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减少房贷利息支出,减轻缴存职工还贷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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