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沂源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报名申请程序
导语 为做好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根据《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淄政办发[2025] 3号)规定,现将沂源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淄博沂源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报名申请程序
1、各镇办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送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线上核查, 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审。
2、对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通过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沂源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沂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放《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参加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
组织摇号
1、按特殊人群优先原则,分类确定参加摇号家庭:Ⅰ类为符合特殊人群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Ⅱ类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保障家庭。
2、摇号工作由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采用电脑摇号、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凭身份证入场(每个申请家庭只限1人,年龄大的允许1人陪同)。
3、摇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按Ⅰ类、Ⅱ类依次摇号确定所有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号,Ⅱ类保障家庭的选房顺序号排在Ⅰ类保障家庭顺序号之后,摇号结果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沂源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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