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沂源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报名所需材料
导语 为做好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根据《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淄政办发[2025] 3号)规定,现将沂源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淄博沂源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报名所需材料
1、《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上年度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打印上年度工资流水,无工作单位的需打印上年度银行卡流水并填写《个人收入诚信申报承诺书》,收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家庭,报名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可以优先安排实物配租(注:在报名时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家庭视为Ⅱ类家庭):
(1)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符合特困供养对象救助标准的;
(2)属于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的;
(3)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退役军人家庭;
(4)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
(5)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残疾人员的;
(6)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予以优先的。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因故无法来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但被委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填写的委托授权书原件(模板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
附件:1.沂源县公租房腾退空余房源信息表
3.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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