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沂源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报名指南(附时间+地点)

导语 为做好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根据《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淄政办发[2025] 3号)规定,现将沂源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淄博沂源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报名指南(附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

  报名地点: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上年度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打印上年度工资流水,无工作单位的需打印上年度银行卡流水并填写《个人收入诚信申报承诺书》,收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家庭,报名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可以优先安排实物配租(注:在报名时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家庭视为Ⅱ类家庭):

  (1)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符合特困供养对象救助标准的;

  (2)属于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的;

  (3)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退役军人家庭;

  (4)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

  (5)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残疾人员的;

  (6)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予以优先的。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因故无法来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但被委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填写的委托授权书原件(模板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

  申请程序

   1、各镇办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送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线上核查, 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审。

  2、对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通过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沂源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沂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放《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参加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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