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公积金所需条件

导语 本细则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在淄博市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7日。

  淄博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公积金所需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真实的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遵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规定;

  (二)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扩展阅读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个人账户设立时,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确认灵活就业身份及个人信用情况,并同意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核查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情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上服务渠道或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授权银行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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