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导语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淄博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在职职工在淄博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15倍上调至20倍。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继续按照《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淄住发〔2023〕19号)有关规定执行,即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挂钩倍数为10,连续缴存满24个月及以上的挂钩倍数为15。最高贷款额度仍执行单缴存职工60万元、双缴存职工80万元的政策。

  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倍数+共同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倍数

  示例1:以单缴存职工为例,在工资收入符合条件情况下,如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有2万元,执行新政策后,可申请最高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示例2:以单缴存职工为例,在工资收入符合条件情况下,如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有4万元,执行新政策后,受单职工最高贷款限额影响,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示例3:以双缴存职工为例,在工资收入符合条件情况下,如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合计有3万元,执行新政策后,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示例4:以双缴存职工为例,在工资收入符合条件情况下,如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合计有5万元,执行新政策后,受双职工最高贷款限额影响,可申请最高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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