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指南(入口+条件+流程)

导语 淄博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办理的申请条件需要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淄博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入口、条件和材料详情请看正文。

  淄博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办理方法:

  申请条件:

  申请人分期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人民法院冻结。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电子信息);

  2.申请人结婚证(山东省内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其他情况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离婚职工初次提取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自第二次提取不再提供;

  申请人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授权。

  3.借款合同;

  4.贷款银行盖章的还款对账单或借款人银行卡(存折)还款明细;

  5.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通过“爱山东”APP申领并出示电子证照,验证通过的即可替代纸质证照。

  2.自还款第2个月始,可申请提取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最多可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一年应还款额。(如:已还款1个月可提取1个月的还款额,还款满12个月可提取1年的还款额)。

  3.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提供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齐商银行、青岛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的I类银行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4.请登陆淄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或到就近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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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公积金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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