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张店区申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结果查询

导语 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工作要求及我市《关于做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淄博张店区申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结果查询

  申报材料经区人社局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集中审核,审核结果将按照市局通知时间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可按规定在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本通知自下达之日起施行,请我区各有关参保单位(个人)每月按上述通知申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报送范围及条件

  (一)在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从事过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职工,距离到达改革后提前退休时间(详见附件1)3个月内且符合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二)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不同行业大类的同性质岗位的工作年限不能累计)。

  特殊工种范围按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不得跨行业参照工种名录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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