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积金提取材料汇总(还贷提取+购房租房提取)

导语 淄博可以进行公积金提取的业务类型还是很多的,不同的业务类型进行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也不尽相同,小编汇总了一下,都整理在文中啦~

  购房租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必要材料:

  1.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3. 结婚证或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单身的须签订《婚姻状况承诺书》1份)。

  特需材料(即除了必须材料,还需提供):

  1. 购买一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索引页、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个人单页)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30天);

  (3)购房职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淄博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30天);

  (4)申请提取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父母或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购房夫妻与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或不能提供同一户籍证明的,须签订《父母、子女法定关系承诺书》1份);

  (5)异地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1份和《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证明》原件1份。

  2. 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房管部门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索引页、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个人单页)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30天);

  (3)购房职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淄博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30天);

  (4)申请提取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父母或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购房夫妻与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或不能提供同一户籍证明的,须签订《父母、子女法定关系承诺书》1份);

  (5)异地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1份和《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证明》原件1份。

  3. 职工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规划部门建房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发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

  4. 职工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建部门批准文件和《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发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

  5. 职工在农村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购房人或配偶的户籍证明(或证明农村户口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有效期30天)。

  6. 职工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1)准购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已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

  7. 职工支付廉租房或公租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房屋租赁费用发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

  8. 职工支付商品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淄博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30天);

  (2)户口簿(索引页、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个人单页)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30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可获淄博公积金网上提取入口/方法/材料;文件下载链接;公积金可提取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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