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积金提取申请条件是什么?(偿还各类贷款)
导语 在淄博,申请公积金提取根据提取业务的不同,申请条件也不尽相同。本文为你展示淄博公积金提取来偿还商业贷款本息、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及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申请条件。
一、分期偿还商业贷款本息、分期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 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2. 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3. 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人民法院冻结。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 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 自还款第2个月始,可申请提取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最多可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一年应还款额。
(如:已还款1个月可提取1个月的还款额,还款满12个月可提取1年的还款额)。
3.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三次(不含)以上或缴存不正常连续三个月(含)以上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停止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相关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可获淄博公积金网上提取入口/方法/材料;文件下载链接;公积金可提取情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