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方式转变

导语 2020年11月起淄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方式转变,原由人社、医保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划转为税务机关征收!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

  淄博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征收平台转变:

  1. 自2020年11月10日起,税务部门全面办理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

  2. 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时间节点:

  2021年12月31日之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社保】可获淄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入口/方法/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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