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导语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优化办事体验,淄博公积金中心推出灵活就业人员支付宝、微信缴存公积金功能。

  淄博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每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缴存比例在5%-24%之间,自主确定月缴存额。其中,灵活就业的高层次人才月缴存额上限可提高至2倍;享受我市生活补贴灵活就业的青年人才,可将生活补贴缴存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缴存补贴

  在我市首次开户,连续缴存满2个月或累计缴存满3个月,给予缴存补贴。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20%-50%(暂按30%)给予缴存补贴;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没有逾期记录的,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10%(暂按10%)给予缴存补贴。

  每年6月30日计发缴存补贴,并记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补贴计算方式参照利息计算方式,补贴标准根据试点开展情况,经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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