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淄川区人才公寓申请表可以在网上下载,大家可以先了解申请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申报及分配流程
1、登记。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2、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向区住房保障中心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淄川区人才公寓申请表》(附件1);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或单身承诺书(附件2));
(4)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人才称号证明文件(没有的不用提供)复印件;职称证书(同时提交职称聘任文件);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6)《淄川区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附件3)。
3、复审。区住房保障中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人才公寓申请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分别发送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人才资格进行复审,各单位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予以书面反馈。经审核合格的,纳入综合评分排序范围,不合格的取消排序资格并通知用人单位。区住房保障中心按照人才类别,根据《淄川区人才公寓分配评分标准》(附件 4),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排序结束后,按照分配房源情况与排序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4、公示。区住房保障中心将入围人选和排序结果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淄川区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纳入选房名单。
5、选房(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区住房保障中心通知选房人组织进行集体选房,向选房申请人发放《人才公寓配售确认书》,选房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6、签约(时间另行通知)。申请人在选房公示期结束后30日内,持身份证、《人才公寓配售确认书》等资料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附件1、淄川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附件2、单身承诺书
附件4、淄川区人才公寓分配评分标准
附件5、淄博市人才公寓住房面积标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回复【人才公寓】获淄博人才公寓申请指南(时间+材料+条件)、房源公告/租金标准、申请结果查询/分配结果查询、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