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淄博生育医疗待遇(居民+职工)

导语 参保人缴纳生育保险费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生育津贴待遇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

  2025淄博生育医疗待遇(居民+职工)

  一、参保职工生育待遇

  (一)待遇范围

  1、生育、流产住院医疗费;

  2、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3、生育产前检查费;

  4、企业参保职工生育津贴;

  5、生育补助金。

  (二)享受条件

  参保人缴纳生育保险费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生育津贴待遇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不满1年的,待缴满1年后,参保人递交申领材料,经审核后符合发放条件的予以补发。

  (三)待遇标准

  1、生育、流产住院医疗费

  职工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报销比例为100%,不设置起付标准,住院流产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2、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行定额报销,标准如下:

  3、生育产前检查费

  生育产前检查费按照定额1000元报销。出院结算时直接抵扣医疗费。

  4、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其中产假天数标准如下:

  *顺产生育的为98天;

  * 剖宫产的增加15天;

  * 多胎妊娠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为15天;

  *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的为42天。

  5、生育补助金

  已参加生育保险并足额缴费的男职工,其配偶住院生育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可按照我市规定的女职工住院分娩待遇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6、其他

  企业职工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由所在单位发放工资,不发生育津贴。

  二、参保居民生育待遇

  参保居民住院生育医疗费按照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其中:

  (1)对于医疗总费用高于3000元、医保报销额不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报销;

  (2)医疗总费用不足3000元的,按照医疗总费用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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