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周村产权型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导语 2021周村产权型人才公寓面向2019年11月21日“淄博人才金政37条”出台后,我区范围内区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新就业(新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

  2021周村产权型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一)报名范围。本次产权型人才公寓面向2019年11月21日“淄博人才金政37条”出台后,我区范围内区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新就业(新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

  (二)报名条件。

  1、在本区范围内新就业(新引进)、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士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相当层级的人才。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来周领(创)办企业的人才(具体参照市对区考核认定标准)购买人才公寓的,可一事一议。

  2、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的期间为2019年11月21日- 2021年11月5日。

  3、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周村区无私有住房。

  4、已享受政府购房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产权型人才公寓。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公寓】可获淄博产权型人才公寓价格;房源;申请时间/方法/材料;最新房源申请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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