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高青县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导语 为发挥住房对人才的吸引和集聚作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县委、县政府全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工作,近期,拟对我县华润租赁型人才公寓进行分配。结合实际,现将高青县租赁型人才公寓预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2024高青县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高青县人才公寓面向“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下发后(2019年11月21日以后),新到我县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并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才分配(需在2019年11月21日之后首次在高青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
2、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全日制专科、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含)以上毕业生及相当层级人才分配。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按照研究生学历招录的人才,经认定后,可参照相应的研究生学历申请人才公寓;
3、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高青县无住房(不包含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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