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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淄博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摇号政策问答

导语 即日起至年底,我市汽车(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调整为“个人消费者报名、公证摇号、中签获取资格券”方式。

  问:本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规则调整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答:主要是补贴申请方式的调整。对2025年12月31日24时前(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时间为准),在淄博市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2025年11月20日0时后购买的新车须在淄博市进行注册登记),未享受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按照“个人消费者报名、公证摇号、中签获取资格券”方式,开展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问:参加报名摇号需要提交什么资料?通过什么方式报名?

  答:需要进行实名认证并分别提交汽车报废更新(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注销证明》)、汽车置换更新(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资料。11月20日开始,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APP-鲁换新-汽车以旧换新专区”,选择“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完成实名认证并上传资料参加报名摇号。参加报名摇号和申请补贴必须为同一人(同一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问:获得资格券是否等同于符合补贴条件?

  答:不等同。个人消费者获得资格券后,仍需按照《2025年淄博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5年淄博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简称“两个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后续申报,提交的申请资料须符合“两个细则”和本次公告要求并必须为同一人所有,11月20日0时后所购新车应当在淄博市进行注册登记。

  问:获得资格券的申请资料需在什么时间完成提交?

  答:“两个细则”明确要求,申请资料应在“汽车以旧换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关闭前(2026年1月10日24时)完成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鉴于申请资料容易出现错误,需要被退回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耗时较长。为避免因未按时提交和补正导致无法申请补贴,建议获得资格券的消费者务必尽快提交。同时,前期已经提交的请及时关注审核动态。如被退回需补正,务必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在补正提交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重新提交(其中报废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0日,置换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补贴不予发放。

  》》》2025年淄博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调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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