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11月19日,淄博商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2025年淄博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的公告,详见正文。
为稳妥有序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即日起至年底,我市汽车(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调整为“个人消费者报名、公证摇号、中签获取资格券”方式,具体公告如下:
一、参与范围
2025年12月31日24时前(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时间为准),在淄博市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2025年11月20日0时后购买的新车须在淄博市进行注册登记),未享受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
二、参与方法
11月20日开始,个人消费者可凭新车、旧车相关资料(须符合《2025年淄博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5年淄博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登录“云闪付APP-鲁换新-汽车以旧换新专区”,选择“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完成实名认证并上传资料参加报名摇号。通过摇号获得资格券的,按时按要求登录相应审核平台申请补贴。参加报名摇号和申请补贴必须为同一人(同一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三、摇号日期
原则上在2025年12月1日和2026年1月1日分别进行一轮摇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摇号,日期顺延)。
四、具体流程
1.报名。个人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鲁换新-汽车以旧换新专区”,选择“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进入,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机动车注销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录入发票号码、发票开票日期等信息,获得唯一“编号”,生成“报名名单”(重复报名无效、所传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无效)。报名系统2025年12月31日24时自动关闭,报名截止。
2.摇号。“报名名单”提供至第三方公证机构,由公证机构按照限额摇号抽取中签名单(即获得资格券),资格券数量根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动态调整。个人消费者可通过原报名渠道查询中签名单。第一轮摇号范围为2025年11月30日24时前报名名单,第二轮摇号范围为2025年12月31日24时前报名名单。第一轮未中签名单自动进入第二轮摇号名单,消费者无需重复报名。第二轮摇号结束后仍未中签的报名自动失效。
3.使用。获得资格券的个人消费者,须在“汽车以旧换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关闭前(2026年1月10日24时)登录并提交申报材料,同时将含有个人信息的中签名单(图片)作为补充材料分别上传至“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其他影像资料”,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补充材料信息”中。逾期未提交(资格券自动失效)视为主动放弃补贴申请。
4.审核。平台审核人员依据中签名单审核申报材料。对未取得资格券、11月20日0时后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不在淄博市、已取得资格券但资料不符合要求(不包含存在错误被退回补正)、上传的资格券与补贴类型不一致的,其补贴申请将做退回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券数量有限,参与报名即视为明确知晓并充分理解存在申领不成功的可能。建议消费者充分了解活动规则,并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参与汽车以旧换新活动。
(二)补贴资格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让,同一申请人年内仅可享受一次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置换更新补贴。参加报名摇号和提交申请的消费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无关资料恶意占用补贴资金额度或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本次规则调整不涉及任何中介代办服务,请勿相信“代抢资格”、“保证享受”等虚假承诺。
(三)已经完成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含存在错误被退回),请及时关注审核动态。如被退回需补正,请务必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补正,并在补正提交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重新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补贴不予发放。
(四)本公告未规定事项,仍按《2025年淄博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5年淄博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规则调整有关问题由淄博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33-3168531、3168930。
淄博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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