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青县高龄老年人补贴申报指南
导语 高政办字〔2017〕24号《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
淄博高青县高龄津贴申报指南
一、补贴名称
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
二、补贴依据
高政办字〔2017〕24号《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
三、补贴对象
凡是年满80周岁、具有高青县户籍的老年人,均可申领高龄津贴。
四、补贴内容及标准
80至8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按月发放,每月发放一次;
90至9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按月发放,每月发放一次;
100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20元;按月发放,每月发放一次。
五、补贴方式
高龄津贴采取“一人一卡(折)”的方式委托银行代发。
六、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户口本(需要索引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复印件); 3. 农商行银行卡(复印件,必须是老人本人的); 4. 两张2寸近期照片(彩色,免冠,底色无要求); 5. 高龄津贴申请表(无需自带,该表由管(社)区或镇(街道)提供)。
七、办理流程
根据个人申请,依据身份证和户口簿,经村(居)委会初核,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报县民政局批准。批准后,委托银行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
村(居)民委员会在申请人符合发放条件的当月完成申请人情况初核,并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当月完成审核,并将高龄津贴发放台账电子版报送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八、申报办理时间
年满80周岁的,当月即可向管(社)区或镇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凡工作日均可申请。
九、办理部门、地点
田镇街道:各管(社)区和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芦湖街道:各管(社)区;
青城镇:各管(社)区和青城镇便民服务中心;
高城镇:各管(社)区和高城镇便民服务中心;
黑里寨镇:各管(社)区和黑里寨镇便民服务中心;
唐坊镇:唐坊镇政府沿街楼一楼3号厅;
常家镇:各管(社)区和常家镇便民服务中心;
花沟镇:各管(社)区和花沟镇党群服务中心;
木李镇:各管(社)区和木李镇便民服务中心。
十、办理时限
当月申请当月发放。
十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十二、咨询电话
县民政局:(0533)6981891; 田镇街道:6962250; 芦湖街道:6966035; 青城镇:6735291; 高城镇:6315070; 黑里寨镇:6765081; 唐坊镇:6355680; 常家镇:6990078; 花沟镇:6788675; 木李镇:6716077。
十三、注意事项
1. 老人行动不便的,其代理人持申请材料前往申请地点办理手续即可,老人无需亲自到场;
2. 户籍变动的,要及时告知原户籍所在地的管(社)区或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并在迁入地办理高龄津贴;身故的,其家属、亲属或其他知情人要及时告知户籍所在地的管(社)区或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 已办理高龄津贴的,年满90周岁或100周岁时,享受的高龄津贴标准会自动提高,无需告知申请地或申请地所在的镇(街道),也无需向管(社)区或镇(街道)提出提高高龄津贴享受标准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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