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青县高龄津贴补贴内容及标准

导语 高政办字〔2017〕24号《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

  淄博高青县高龄津贴补贴内容及标准

  80至8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按月发放,每月发放一次;

  90至9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按月发放,每月发放一次;

  100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20元;按月发放,每月发放一次。

  补贴方式

  高龄津贴采取“一人一卡(折)”的方式委托银行代发。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户口本(需要索引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复印件); 3. 农商行银行卡(复印件,必须是老人本人的); 4. 两张2寸近期照片(彩色,免冠,底色无要求); 5. 高龄津贴申请表(无需自带,该表由管(社)区或镇(街道)提供)。

  办理流程

  根据个人申请,依据身份证和户口簿,经村(居)委会初核,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报县民政局批准。批准后,委托银行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

  村(居)民委员会在申请人符合发放条件的当月完成申请人情况初核,并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当月完成审核,并将高龄津贴发放台账电子版报送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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