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租赁城镇个人住房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淄博租赁城镇个人住房落户需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等。

  淄博租赁城镇个人住房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三)房屋产权人同意落户承诺书(限落户租赁房屋);

  (四)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无法提供亲属关系材料证明亲属关系的,凭个人书面声明(限近亲属随迁)。

  温馨提示:

  租赁个人住房的,需在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经房屋产权人同意且该房屋无户口登记,可在租赁房屋地址登记落户。房主不同意落户房屋地址的,可落户社区集体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落户】可获淄博买房/租房/长居落户申请入口、条件、材料、方法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