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淄博公安发布了《关于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登记备案和安全管理的通告》,持有无人机的个人或企业,请及时登记。
一、登记范围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种类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
二、登记方式
无人机所有者请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按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
登记二维码与登记操作说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无人机登记】,可获淄博无人机报备登记入口、范围、流程及相关通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