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博山区关于申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的通知
导语 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细内容快来看看吧
淄博博山区关于申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的通知
根据淄博市人社局《关于做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及条件
(一)在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从事过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职工,距离改革后提前退休时间(详见附件1)4个月且符合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例如:1970年10月出生男职工,对应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间为2026年1月,则可于2025年9月初前5个工作日申报)。
(二)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原行业主管部门对从事特殊工种年限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年限标准。
特殊工种范围按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不得跨行业参照工种名录进行申报。
二、流程安排
根据企业职工特殊工种申报、审核流程(附件2),符合报送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依次完成个人申请、企业(档案管理机构)公示、“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系统”备案(需上传能够证明工作年限的原始材料)后,由企业(档案管理机构)向区人社局报送,区人社局汇总后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现企业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申报时间:每月月初前5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可提前至上月月末5个工作日)。受理地点: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号窗口。联系电话:4250665。
(二)失业职工由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申报。受理地点: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号窗口。具体申报时间和方式可咨询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劳动事务服务科,咨询电话:4250693。
逾期未申报的,当月不再予以受理,因逾期未申报造成的损失,由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申报材料
(一)《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权益告知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需规范填写第一页“审核意见”以上的各栏内容,其中“申请退休年月”不得早于申请人的改革后提前退休时间;“申报特殊工种文件依据”一栏必须为企业所属行业大类相关文件及目录,与备案信息保持一致,不得随意跨行业填写;
(三)《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表》和公示报告(附件3),纸质版一份(单位依据职工本人申请,对其原始档案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在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公示报告);
(四)职工人事档案(档案中特殊工种记载年限不足或记载不明确的,需提供有特殊工种名称的原始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并由提供原始材料的单位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五)“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系统”备案(需上传能够证明工作年限的原始材料)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完成备案的,不予受理。
五、审核结果查询
申报材料经区人社局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集中审核确认,审核确认结果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可按规定在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请我区各有关参保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每月按时申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55、45周岁的男、女职工延迟提前退休年龄对照表
2. 企业职工特殊工种申报、审核流程
3. 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公示
4. 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权益告知书
5. 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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