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淄博沂源县源能热力缴费标准

导语 确保供热按期运行,经研究确定,自2024年10月10日开始收取2024-2025年度供暖费,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2024淄博沂源县源能热力缴费标准

  暂按原标准沂源县人民政府源政办字[2023]8号文件规定执行,新收费政策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

  原标准为居民、学校、敬老院按21元/平方米,办公、经营(含非普惠性幼儿园)按35元/平方米收取。

  不按热量表计费的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器设备,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120元计收供暖费。

  收费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15日。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结清上年欠费,逾期不办理的,我公司将不予供热。

  10月31日后交款的热用户,将根据交款先后顺序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供暖。

  11月15日正常供暖以后交费的按日加收3‰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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