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辉晟热电冬季供暖收费标准

导语 2024-2025年度供暖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今冬明春供暖平稳运行,现将供暖期收费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淄博辉晟热电冬季供暖收费标准

  执行周政办字〔2021〕40号文件规定:

  1、居民供暖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22元∕㎡收取;复式住宅单层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

  2、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0.7元∕㎡收取。

  3、非居民采暖(包括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按建筑面积30元∕㎡收取。楼层高度超过3.5米的,每超过1米加收15%的供暖费(不足1米的按1米计算)。

  4、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设备的,供热前主动申报缴费的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200元收费;逾期缴纳的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300元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淄博各热力公司客服电话、供暖范围、供暖时间、供暖补贴、供暖缴费标准、开户费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