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热试压通知

导语 为保障今冬供热的正常运行,公司将于中秋节后陆续对各小区供热系统开展充水试压服务,并及时解决试压期间出现的问题。具体试压时间请注意小区宣传栏、单元门口张贴的试压通知。

  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热试压通知

  试压前

  请您自行检查室内供热设施,保证系统完好,检查家中的暖气片及管道接口处、暖气阀门处是否出现老化、松动等现象,是否会导致管道出现漏水阻塞等问题。检查室外走廊处的进户阀门是否可以正常运行。另外还需确定暖气管道是否存在漏水现象。同时确定清楚家中排气阀是否已经关闭。这样就可以避免在进行暖气试压的时候遭受到损失。

  如果您自行改动供热设施,安装管道泵、水龙头、换热器等设施,请在试压前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因装修影响供热设施完整,请自行关闭入户检修阀门。

  开启时状态

  关闭时状态

  试压时

  请家中留人观察有无漏水情况,今年冬天不供暖用户请关闭好检修阀门,防止跑水情况发生。

  如果暖气设施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用户可自行关闭供水和回水检修阀门,及时对其进行维修。如发现公共区域跑水,用户可以拨打服务热线电话通知我们及时处理。

  试压后

  供热系统将处于满水保压状态,不论您是否用热,都需要随时关注供热系统,不要自行拆卸、改动供热设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前期因家中无法留人或装修关闭入户检修阀门的,您可以检查维护家中供热设施后打开入户阀门进行“自试压”,检查家中供热管道是否漏水。

  特别提醒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用户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自有供热设施,不得有下列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一)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二)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三)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四)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对于个人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且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采暖系统改动的用户,请抓紧时间申请验收。

  服务窗口地址:周村东街1588号

  供热服务热线:7871234(8:30—11:30,13:30—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淄博各热力公司客服电话、供暖范围、供暖时间、供暖补贴、供暖缴费标准、开户费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