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青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待遇
导语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高青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淄博高青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待遇
1.聘用形式:本次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性质的岗位。
2.聘用期限: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可以续聘或解聘。
3.解聘情形:专职人民调解员在聘期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出现严重失职、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4.工作补贴: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由基础补贴和案件补贴构成。基础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案件补贴:按照“以案定补、一案一补”原则发放,对成功调解并按要求形成规范调解卷宗的案件,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给予案件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淄博市最新每日招聘公告、包含事业编/国企/大厂等,岗位表、报名入口、材料、咨询电话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