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桓台县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导语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城区公办幼儿园实行“一网通办”,采取“爱山东APP”报名。

  淄博桓台县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切实做好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落实好《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字〔2025〕1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幼儿园和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淄教函〔2025〕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桓台县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城区公办幼儿园实行“一网通办”,采取“爱山东APP”报名。

  (二)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区民办幼儿园在县教体局监管下实行自主招生。各镇域内幼儿园招生由各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

  (一)城区公办园招生计划。桓台县实验幼儿园小班计划招生学位180个、托班计划招生学位40个,桓台县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小班计划招生学位120个、托班计划招生学位20个,桓台县世纪星幼儿园小班计划招生学位60个、托班计划招生学位20个;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其中桓台县第二实验幼儿园(东岳国际园)小班计划招生学位150个,桓台县第三实验幼儿园(花溪地园)小班计划招生学位60个、托班计划招生学位20个,桓台县第四实验幼儿园(恒丰花园园)小班计划招生学位60个、托班计划招生学位20个。

  (二)各镇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由各镇中心学校确定。

  三、招生对象

  2025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小班幼儿年龄须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托班幼儿年龄须满2周岁(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都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

  1.招收具有城区户口或房产的桓台户籍适龄幼儿。

  2.招收符合城区幼儿入园条件的非桓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外来务工或外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

  3.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需带相应材料到县教体局学前教育科审核登记,安排入园。

  4.优化多孩家庭子女入园方式。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托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现为中班、小班幼儿)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

  (二)各镇公办幼儿园

  招收居住在各镇辖区内的所有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5年5月份城区各公办园已进行适龄幼儿摸底。

  (二)开展信息登记

  1.正式报名登记时间

  2025年7月15日—7月17日。

  2.登记对象的范围

  信息登记的对象为报名桓台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幼儿,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托班幼儿年龄须满2周岁(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随监护人在桓台县城区常住的适龄幼儿。

  报名中班、大班插班和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登记对象。

  3.登记办法

  幼儿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进行信息登记,手机下载安装后进行实名认证,将左上角地址更改为淄博市桓台县,从首页找到学前教育招生入口或点击进入。

  本次信息登记数据将自动提取实名认证监护人信息,在登记过程中如遇到不能提取的信息,幼儿监护人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对应上传。

   4.登记事项说明

  (1)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爱山东APP”,根据登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幼儿监护人承担。

  (2)幼儿为双胞胎或三胞胎的,在是否为双胞胎和多胞胎项进行选择后,填写相应信息。

  (三)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爱山东APP”幼儿园报名入口进行信息登记后,每名幼儿可选择1所城区公办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前期已摸底登记的幼儿园),具体操作由幼儿园指导家长进行登记。

   五、工作要求

  (一) 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过程中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矛盾,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有序。

  (二)严格落实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被录取幼儿监护人要按照各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入园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园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附件:“爱山东APP”网上报名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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