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淄博高青县23所幼儿园招生简章

导语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2025淄博高青县23所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城区幼儿园(10所)城区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农村幼儿园(9所)农村幼儿园招生简章

  三、民办幼儿园(4所)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

  城区公办幼儿园

  招生对象

  截止2025年8月31日年满2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中、大班转园插班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招生对象。

  农村公办幼儿园招生

  各镇(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各学区负责组织,原则上不得跨镇招生。各学区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和辖区实际情况,使用“爱山东”APP与城区公办幼儿园同步网上招生报名。7月15日前稳妥有序完成幼儿园招生工作。

  民办幼儿园招生

  为完善公办为主、民办补充、协调发展的学位保障机制,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和招生计划,按照本《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使用“爱山东”APP进行网上招生报名,并与城区公办幼儿园同时段招生,不受划片范围限制。7月15日前确认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完成招生工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可获淄博幼儿园招生简章、报名登记入口、入园流程及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幼儿园招生名单、公布录取结果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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