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青县2025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导语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淄博高青县2025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截止2025年8月31日年满2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中、大班转园插班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招生对象。
报名条件
1.幼儿或幼儿监护人名下有城区房产。
2.使用幼儿祖(外)父母名下城区房产进行报名的,幼儿或幼儿监护人至少一方须与祖(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3.幼儿监护人或幼儿名下无房产,幼儿监护人在城区租房(需有正规租赁手续)、进城务工或经商随迁子女。
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幼儿入园房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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