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新就业无房职工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得重复申请。
有的!符合条件的朋友可以申请淄博市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一、申请条件
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地城镇户籍或持有本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工作地及相邻区县内无自有住房;
(三)申请人在本地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申请人在工作地域内已承租市场房源,并签订经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
(五)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补贴标准
阶段性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根据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人口数和学历等因素确定,即1人家庭补贴标准300元/月,2人家庭补贴标准400元/月,3人及以上家庭补贴标准500元/月。个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以上标准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按照申请人学历层次分级增加补贴金额,每级上浮标准不低于50元/月,即专科学历50元/月,本科100元/月,以此标准类推,该标准应足额发放,不受实际承担住房租赁费用的影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补贴】可获淄博市租房补贴政策原文、申请指南(含申请条件/补贴标准/流程/电话)及申请审核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