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青县花沟镇政府乡村振兴服务岗招聘对象

导语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高青县乡村振兴服务岗人员招聘实施方案》要求,我镇(街道)开发了45个乡村振兴服务岗,面向我镇(街道)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淄博高青县花沟镇政府乡村振兴服务岗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曾经有过乡村振兴服务岗工作经历在岗时间不足3年且现已离岗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也可以申请。乡村乡村振兴服务岗人员上岗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一般不超过65周岁,确需兜底帮扶安置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不得申请人员: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在企业担任股东、理事、董事、监事的(乡村合作社成员除外);

  3.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正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的;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5.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

  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

  难人员社保岗位补贴)且享受期限已满的;

  6.无法满足上岗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的;

  9.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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