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张店区2020年第三季度社保补贴申报全指南(时间+条件+材料)
导语 9月7日,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申报2020年第三季度社保补贴的通知!符合条件的赶紧去申报!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淄博张店区2020年第三季度社保补贴申报全指南吧!
一、申请时间
2020年9月7日至11日受理2020年第三季度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业务。
二、申请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发送统一邮箱(zdjysbbt@163.com)→等待审查核实→发放补贴
三、申请类别
(一)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申报条件:用人单位申报2020年社保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1.淄博市(单位注册地址在张店区)及张店区登记注册(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生产或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登记注册地址一致;
2.申报人员须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并在签订1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之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必须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中存在有效的登记认定信息;
3.按规定为所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以系统数据为准),并通过银行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代发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4.新增人员须是用人单位2020年新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
5.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凭证规范。
用人单位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补贴申请范围内:
1.在单位失业后12个月内又被原单位或原单位关联单位招用的;
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累积已达3年的;
3.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4.是企业法人或股东的,或在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
【2】申报材料:结转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表》(点此下载,请填写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纸质版盖章扫描件;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的回单明细扫描件,需要显示申报补贴人员信息,如不显示请另提供申报人员流水明细(注:每月各1份,需银行盖章,并将享受补贴人员用“√”标识出来);
3.《银行开户许可证》有变更的,提供原件扫描件。
新增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表》(点此下载,请填写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纸质版盖章扫描件;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的回单明细扫描件,需要显示申报补贴人员信息,如不显示请另提供申报人员流水明细(注:每月各1份,需银行盖章,并将享受补贴人员用“√”标识出来);
3.首次申报补贴的单位需提供:①银行代发工资协议书扫描件;②《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二)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申报条件:
1.淄博市(单位注册地址在张店区)及张店区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生产或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址一致;
2.新增申报人员须符合2020年毕业、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条件;
3.按规定为所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以系统数据为准),并通过银行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代发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4.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5.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凭证规范。
【2】申报材料:
结转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点此下载,请填写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纸质版盖章扫描件;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的回单明细扫描件,需要显示申报补贴人员信息,如不显示请另提供申报人员流水明细(注:每月各1份,需银行盖章,并将享受补贴人员用“√”标识出来);
3.《银行开户许可证》有变更的,提供原件扫描件。
新增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点此下载,请填写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纸质版盖章扫描件;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的回单明细扫描件,需要显示申报补贴人员信息,如不显示请另提供申报人员流水明细(注:每月各1份,需银行盖章,并将享受补贴人员用“√”标识出来);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首次申报补贴的单位需提供:①银行代发工资协议书扫描件;②《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四、联系电话:0533-215879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补贴】可获2022博淄博社保补贴申领时间、条件、材料、地点;申报材料下载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