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无犯罪记录证明使用须知

导语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对申请人“有无刑事犯罪”的一种证明(只有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罪的才算有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淄博无犯罪记录证明使用须知

  1.本功能仅限淄博市户籍人口查询淄博市区域内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申请人使用本功能无法开具的,请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2.申请人必须保证实际用途与申请用途一致,否则此证明无效。

  3.如符合开具条件,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10分钟后,点击平台首页右下角“我的”——“我的证明”中查看。该证明电子版与线下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

  4.本证明采用电子验证方式,附带“淄博市公安局”水印,加盖“淄博市公安局证明专用章”。如需核实真伪,请使用微信扫描证明左下角二维码验证。

  5.申请人负责保证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同时,请注意妥善保管此证明,谨防信息泄露。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证明泄露,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6.本证明不适用军队、警察院校招生,公务员录用和入党政审,以及法院、检察、司法、监察等机关对特定事项调查。

  7.申请人如对此证明有异议,可持有效证件,到户籍地派出所查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淄博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无犯罪证明】可获取淄博无犯罪证明网上办理入口、办理地点、开具材料、申请事由、有效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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