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申请条件有哪些

导语 淄博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申请条件有在台湾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等。

  淄博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在台湾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此种情形须符合下述第二项的规定)、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二)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含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办理依据:

  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定居】可获淄博台湾居民定居证明办理条件、方法、流程、材料、费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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