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淄博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结婚证(山东省内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等材料。

  淄博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实体身份证、身份证电子信息均可(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和身份证电子信息可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爱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出示);

  2.申请人户口簿(本市户籍可不提供,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共享平台查询核验,无法通过共享获取的,提供材料原件);

  3.申请人结婚证(山东省内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其他情况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离婚职工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申请人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授权。

  4.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

  5.购房款发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可获淄博公积金网上提取入口/方法/材料;文件下载链接;公积金可提取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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