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哪些人员可以申请认定为老工伤人员?

导语 淄博哪些人员可以申请认定为老工伤人员即申请老工伤人员条件也是“老工伤人员”纳入范围。

  淄博申请认定为“老工伤人员”条件:

  1. 2000年10月1日以来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其2000年9月30日前发生工伤(职业病)的人员。

  2. 2007年1月1日以来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其2006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职业病)的人员。

  小提示:

  1. “老工伤人员”待遇即风险备用金项目有工伤医疗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以及在职期间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2. 点击查看在职期间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方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获淄博工伤保险报销;工伤认定指南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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