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导语 淄博职工退休时提取公积金只需要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就可以用了。职工死亡时公积金提取则需提供死亡证明等材料。

  淄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实体身份证、身份证电子信息均可(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和身份证电子信息可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爱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出示);

  2.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温馨提示:

  1.现场办理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同时到场申请办理;网厅办理的,拍照上传所有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2.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填写签订《声明书》。

  3.现场办理的,提取资金拨入全体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声明指定的某一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死亡职工银行账户;网厅办理的,提取资金拨入死亡职工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可获淄博公积金网上提取入口/方法/材料;文件下载链接;公积金可提取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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