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翻建自建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汇总

导语 在淄博翻建自住住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当然办理这项业务也有一些必须要提供的材料,比如住建部门批准文件和《不动产权证书》。其他材料小编也总结好放在正文啦~

  职工翻建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实体身份证、身份证电子信息均可(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和身份证电子信息可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爱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出示);

  2.申请人结婚证(山东省内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其他情况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职工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申请人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授权。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翻建费用发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可获淄博公积金网上提取入口/方法/材料;文件下载链接;公积金可提取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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