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淄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补助指南(条件+流程)

导语 淄博企业如何申请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呢?有什么条件?流程是什么?

  申请对象:

  (一)申报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列入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

  (二)申报2020年度设备(软件)购置补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

  2.技改项目依法办理备案(核准)、环保、安全生产等所需的相关手续;

  3.项目按统计要求已纳入技改项目统计库

  4.购置设备(软件)已到位,并取得合同、发票、付款证明等资料,且项目申报主体与立项手续、购置设备(软件)清单内容与发票内容应统一,发票日期为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5.原则上对单个申报单位最多支持2个技术改造项目;

  6.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三)申报疫情期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设备(软件)购置补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为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疫情期内进行技改投资所购置的设备(软件);

  2.技改项目已依法办理备案(核准)手续;

  3.购置设备(软件)已到位,并取得合同、发票、付款证明等资料,且项目申报主体与立项手续、购置设备(软件)清单内容与发票内容应统一,发票日期为2020年2月4日-2020年2月29日,3月1日以后的另行通知;

  4.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新建项目和环保、安全、节能改造以及主生产线外的辅助类技改项目不纳入补贴范围,对同一法人不同企业间购置设备的,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设备价值评估,提供评估报告。

  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携带所需要的材料,向所在区县工信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并提报相关资料;

  2、区县工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审核申报项目的立项手续是否完备,立项手续不完备的,不予受理;

  3、区县统计部门审核申报项目统计入库情况;

  4、县财政部门资金拨付工作;

  5、.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解释见注),由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机构统一认定;

  6、对符合申请补助条件的项目,会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7、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

  补助标准:

  1.符合一定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第三方机构审核的实际设备(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企业为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疫情期内进行的技改投资,按设备投资额的20%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注:

  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隔离眼罩/医用隔离面罩、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生产上述物资所需要的重要原辅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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