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淄博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导语 淄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20、18元,其中高青县和沂源县为18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为20元,其它区县为22元。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3〕172号)要求,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于10月1日起分别调整为:

  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开区22元;

  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20元;

  高青县、沂源县18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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