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淄博公积金最新缴存基数

导语 2023年淄博公积金最新缴存基数,自2023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应以职工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详见下文。

  2023年淄博公积金最新缴存基数:

  自2023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应以职工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统计部门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24683.5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下限

  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高新区、经开区为2100元

  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为1900元

  高青县、沂源县为1700元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在以上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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