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办理买房提取公积金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淄博办理买房提取公积金业务以及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小编都整理出来了,包括了需要身份证等。

  淄博办理买房提取公积金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实体身份证、身份证电子信息均可(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和身份证电子信息可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爱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出示);

  2.申请人(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本市户籍可不提供,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共享平台查询核验,无法通过共享获取的,提供材料原件);

  购房人与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承诺。

  3.申请人(购房人)结婚证(山东省内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其他情况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离婚职工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申请人(购房人)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授权。

  4.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本市购房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编号或备案编号;异地购房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5.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本市购房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异地购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契税完税凭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可获淄博公积金网上提取入口/方法/材料;文件下载链接;公积金可提取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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