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60岁老人优待政策

导语 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方式也在变化,更多老年人选择外出旅行或旅居生活。但在出行过程中,存在着省与省之间、省内市与市之间老年优待政策不统一、证件不互认等问题,给老年人带来了不便。

  (一)优待对象方面。明确提出,我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同等享受优待政策。

  (二)优待方式方面。明确提出,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均享受我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实现各市互认、省内通用。

  (三)优待内容方面。提出6项优待政策:一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二是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三是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省外老年人来鲁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绿色通道”。四是免购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七十周岁以上免购门票,不满七十周岁半价购买门票。五是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六是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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