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进一步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含合力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在我市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由20%提高至30%。
多子女家庭购房、购买高品质住宅(含装配式住宅)、购买现房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可贷额度为160万元。
同时符合高品质住宅和装配式住宅标准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不再叠加。
示例1:以单缴存职工为例,在工资收入符合条件情况下,购买我市高品质住宅且为现房销售的,执行新政策后,可最高申请91万元(70万元×(1+20%+10%))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示例2:以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为例,在工资收入符合条件情况下,购买我市高品质住宅且为现房销售的,执行新政策后,可最高申请160万元(100万元×(1+30%+20%+10%))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维持原政策,即在我市首次购房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不做叠加,实际最高可贷额度为200万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淄博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贷款所需条件、办理指南、最高额度/计算方式、最新利率、相关问答,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