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积金贷款要求详情
导语 淄博公积金贷款对贷款对象也是有要求,比如必须是贷款买房子来自住的,或者是有改善住房条件需求的才可以申请。详细的要求小编也整理好了。
淄博公积金贷款对象要求:
1.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2. 如果是购买第二套房子,则第二套需要是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
3. 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4. 不得向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5. 独门独院、二至三层楼形式的独栋别墅或者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含 300 平方米)以上的住宅,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判断依据:
1. 房屋套数的确定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所列住宅套数结合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住房贷款记录综合判定。有一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视其拥有一套住房。
2. 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计算以借款人及配偶(合力贷款的,包括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系统中的贷款信息、《个人信用报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信息表》中记载的信息综合确定。只要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即视为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无论何时、何地均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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