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日,淄博市发改委发布通知继续执行《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市内区间公交客运线路票价的通知》,自2025年9月26日起继续施行。
票价表
一、本次公布的客运票价仅限于中心城区至区县、乡村间以及跨区县间公交客运线路票价;城市无人售票公交客运线路票价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二、中心城区以及跨区县公交客运票价由市里统一管理;其他各区县本行政区域内城区公交客运票价和区县驻地至乡镇、村的区间客运票价由所在区县管理。
三、按照相关规定,因线路调整、新增线路以及车辆等级提高等因素,需要制定或调整票价的,各有关客运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客运线路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区县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四、各客运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交客运线路票价执行情况的监管。对违反规定擅自定价、乱涨价、乱收费等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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