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第一批次消费券须在2026年月2月20日23:59:59之前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第二批次消费券须在2026年2月28日23:59:59之前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使用规则:一是消费券仅限线下堂食使用,不可用于外卖点餐结算。二是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户线下堂食,通过平台买单功能结算或购买团购券时,自动享受满减抵扣优惠。消费券可与发放平台、参与活动商家的优惠叠加使用,在扣除平台、商户优惠后,单笔消费金额达到满减要求即可用券。三是消费者使用消费券购买团购券,团购券的有效期至团购产品显示日期,但最长不超过每轮最后一天的23:59:59。四是消费券不得用于预付充值领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回复【消费券】即可获取淄博各地消费券最新消息,领取入口+流程、使用细则、消费券面额、适用商家、问题解答、联系电话等。